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预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1-12点击数:

相关学位点所在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获批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简称学位点)2022须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组织的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各学位点的具体评估方案将由各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指委20224陆续下发。为确保我校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校内相关学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点

力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资产评估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等7个硕士学位点。

二、工作要求

2021年我校已启动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了相关要求,将各学位点年专项合格评估方案及评估体系传达给了各学位点,要求对标对表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此次组织开展预评估旨在总结前期工作,并为后续的正式评估提前准备材料。各参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此次预评估工作。

三、预评估内容

学位点分别参照学位点2020年专项合格评估方案及评估体系,采取对标对表的方法,重点检查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师德师风)、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

时间安排

1. 2022120日前,相关学位点所在学院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并研工部备案。

2. 2022310日前,相关学位点完成预评估,参照各学位点2020年的专项合格评估体系撰写预评估总结报告打印1份盖章交至研工部学位管理科同时将预评估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位管理科邮箱,联系人:秦利平电话:2686972邮箱xwk6972@163.com

 

研究生工作处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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